|
F A Q
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问答
欢迎报考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研究生!
我们将及时通过网络发布各种招生信息,竭诚为广大考生服务。
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有哪些?
答:全国统考、全国联考、推荐免试三种。
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中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选一)、政治理论、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由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阅卷。专业基础课由我校组织命题并阅卷。
全国联考:经教育部批准的特定学科、专业的部分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推荐免试: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可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采取由我校有关部门通过资格审查、笔试、复试予以录取的选拔方式。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2.硕士研究生生入学考试的报名考试时间?
答:报名时间:每年的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考试时间:每年的春节前十天左右,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2004年的入学考试时间是:1月10日?11日。
3.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统考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对此类考生各招生单位有具体要求,我校的要求请参阅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联考(MBA)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大学本科毕业工作三年后,大学专业毕业工作5年后;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后。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研究生报名手续和报名、考试流程怎样?
答:研究生报名手续和报名、考试流程见下表:
在本地区省市级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持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和身份证报名
报名后将按规定填写好的报名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第一志愿招生单位
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
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点指定地点考试
5.如何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要准备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下列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①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或本校教务部门的证明);
②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真实学习情况并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有关材料;
③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填写有关表格。
2)考生报名时,先交验有关证件,验证合格后,缴纳报考费(报名后不退报考费),领取《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卡》,填涂完毕后,由光电阅读器读卡,计算机打印读卡结果(考生报名情况表),经考生校对确认无误后签名,然后换取《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准考证》并摄相。考生应按表格上的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所填报名信息应做到表卡一致。
3)考生填妥《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后交其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应按表格上的要求,翔实介绍考生情况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考生(所在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表和考生报名情况表(报名点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一览表、同等学力者的有关材料邮寄第一志愿报考单位。
6.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有哪些?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有:计划内(非定向、定向)
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
1) 计划内非定向:由国家提供培养经费,户口和档案转入我校。
2) 计划内定向:定向培养研究生是计划内考生,经考试录取,签订定向协议,经费由国家承担,不转粮户关系、工资关系和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 计划外委托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承担,不转粮户关系、工资关系和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 计划外自筹经费:签订自筹经费协议,费用自筹,户口和档案转入我校。
7.非定向、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有什么区别?
答:四者的区别主要有两点:首先,培养费用来源不同。非定向和定向培养硕士生在学期间由国家提供培养费用,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而自筹经费硕士生是在学校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导师的科研经费解决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其次,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不同。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硕士生,在录取时就确定了毕业后的就业单位,毕业后按定向或委托培养合同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8.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硕士生有何区别?
答: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共同点:考生均系在职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报考,被录取者须由用人单位与培养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由用人单位承担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劳保福利等,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不同点:定向培养研究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只限高校教师报考,其培养费由国家承担。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我校单考、联考均属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只接受统考生。
9.复试的时间和方式怎样?
答:我校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同时通知考生复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考生按照复试通知书要求到校进行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份。
我校复试原则上按1:1.2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口语测试及综合能力测试。
复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见复试通知书或到http://gs.buptnu.com.cn主页上查询。
10.调剂录取有哪些条件?
答:根据教育部当年的录取规定和我校生源情况决定调剂录取条件和录取人数,每年情况不定。考生可通过http://gs.buptnu.com.cn主页查询当年调剂情况。
11.录取工作何时结束?
答: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大约于5月初结束,6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点击http://gs.buptnu.com.cn主页查询录取结果。
12.新生入学时间?
答:被录取的新生将于同年9月份入学。
13.研究生学制几年?
答: 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14.考生是否需要与硕士导师联系?
答:不需要。导师的?学和科研任务非常繁重,难有精力给众多考生一一指导。
15.档案所在单位与目前工作单位不一致,如何在考生登记表上盖章?
答:考生登记表上由目前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并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地盖章证明,以备审查。
16.待业人员考生登记表如何盖章?
答:由本人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盖章。
17.贵院是否接受跨专业报考研究生?
答:我校热忱欢迎来自全国各高校各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这正符合我校培养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要求。
18.贵院是否代购考研参考书、试题?
答:考生如需购买参考书和历年试题,可直接与我校研究生院办公室和出版社书店联系,联系电话:010?62285173(研招办)、010-62281033(北邮书屋)。
19.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发准考证?
答:考生务必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应届生须经学校教务处盖章;在职人员须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中学教师须经所在地教委盖章;非应届、非在职考生须经街道或人才交流中心签署意见、盖章。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须附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复印件。一旦发现上述事项中有欺骗行为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20.准考证、成绩单、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何时发出?
答:为了有序地做好工作,上述四项通知发出时间分别依次安排在12月底、3月初、4月初、6月底。届时,由我校统一邮寄。
21.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有哪些?
答:我院有2个门类4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
教育学类:教育技术学
工学类:计算机技术应用、通信与信息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